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通知 校教[2022]148号 | |
主 题 | 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基本规范 1. 所有2023届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实施均应以《广东东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东软学院校〔2022〕136 号)、《广东东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东软学院校〔2022〕147号)等文件为基本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研读文件并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 各学院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1),需包含各学院评分标准、论文格式与撰写要求等,2022年10月24号前提交教务部备案; 3.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按照《广东东软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东软学院校〔2020〕100号)执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三、工作要求 1.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安排的各阶段完成时间可根据各学院特点适当调整,须附在各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中。 2.学院可聘请校外人员(行业、企业及高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评阅、答辩等各阶段工作。若校外人员属非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各学院应向学校人力资源部完成相关备案手续。 3.学院若需要请校内行政人员(教辅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兼任的指导教师需满足《广东东软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指导教师资格要求”,且累计指导人数需控制在5人以内,并完成广东东软学院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兼课手续办理(见附件2)。 4.毕业设计(论文)各类材料整理标准按工作手册中“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要求”进行。 5.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同时,严格按照《广东东软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见附件3)的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各类材料的规范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请各学院转发老师和学生认真学习。
附件: 1.X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施细则 2.广东东软学院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兼课申请表 3.广东东软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4.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中相关表格模板 5.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
以上,特此通知。 教务部本项工作负责人:陈书慧,办公电话:86684524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2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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