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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3]95号: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补)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17:25: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东软学院校[2023]11号)、《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东软学院校[2017]103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本学期课程重(补)修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工作组织

1.申请对象: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

2.报名时间:9月26日9:30至9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方法:通过教务系统(http://172.13.1.32/)进行报名申请,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重修课程原则上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4.开课学院审核:开课学院在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登陆教务系统对正式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工作步骤及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若审核不通过,需要注明理由。教务部汇总预报名信息(附件5),开课学院针对预报名信息制定可行方案。预报名审核结果不再通过教务系统公布。

5.重修工作负责人:教务部雷姣姣老师(邮箱:leijiaojiao@nuit.edu.cn,办公电话:86684521)。

二、补修工作组织

1.补修课程说明:根据文件精神,学籍异动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重要说明如下:

(1)复学、留级后专业未变动:休学、留级前的课程按原年级培养方案执行,复学、留级后的课程按现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复学、留级后原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与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如有重复修读课程的,由学生所在专业指定一门课程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选修课供学生补修,替换重复课程。

(2)转专业:严格按照现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执行,已开课且未修读的课程,学生均需进行补修。需补修课程由现所在专业给予指导。

2.课程补修报名:直接联系教务部洪浩彬老师进行预报名。

3.报名时间:9月26日9:30至9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开课学院审核:教务部汇总预报名信息(附件5),开课学院针对预报名信息制定可行方案。预报名审核结果不再通过教务系统公布。

5.补修工作负责人:洪浩彬老师(邮箱:honghaobin@nuit.edu.cn,办公电话:86684521)。

三、重(补)修工作说明

1.每名学生每学期可申请重(补)修科目的总学分不超过8学分或2门。

2.重(补)修收费:重(补)修课程费用参照《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4.2条,即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课程规定的课程学分计收,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学生须在10月10日-11日通过学校公众号登录安心付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学生将取消重(补)修资格。

3.结果公布:在10月13日16:00后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表,按照课表安排上课。任课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更新学生名册,从10月16日起对插班重(补)修学生进行考勤。

4.重(补)修课程免听:重(补)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授课时间冲突的,由教务部统一处理为重(补)修课程免听,无须个人再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小学期实践类课程不在本次报名范围内。

2.各阶段工作时间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3.学生课程重(补)修是一项重要工作,且时效性要求较紧,请各学院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

 

附件: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pdf

附件3:重修报名操作手册(学生)2023.pdf

附件4:重修审核操作手册(学院)2023.pdf

附件5:2023-2024-1学期预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3年9月25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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