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2]11号: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第二批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特殊教育地方课程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课程育人质量,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推动我省特殊教育公平融合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拟开展第二批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广东省特殊教育地方课程分为生命与安全、文明与法治、人文与社会、职业与劳动、自然与科技、融合与发展等六大领域。申报单位可在这六个领域内选择某个方面进行开发建设,也可以参考六大领域进行原创性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进行开发,课程名称不限,但须名称具体、指向清晰、范围明确。
二、建设任务和要求
1.课程方案的规范开发与建设。承担单位须建设完整的课程方案,包含课程纲要、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方面:
(1)编制课程纲要。明确课程开发思路、开发背景、课程目标、主题安排等。
(2)拟定课程内容。根据课程方案,进行相应的课程内容开发、利用与管理。包括内容选择与呈现、活动方案设计、环境创设、材料准备、教学资源开发及利用、空间利用、教师参考阅读文献和图书等。
(3)设计课程实施策略。明确课程的组织与实施过程,提供具体的活动组织指引,帮助教师有效教学。
(4)建立课程评价机制。包括特殊儿童发展评价、课程效果评价、教师评价等。
2.课程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应用。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应注重课程资源的体系化建设,如教材、音频、视频、图片、实物、量表、教学课件等资源。
3.教学方案、教学案例的及时记录与整理。教学方案包括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内容分析、教学环节与活动、教学资源、教学评价、教学反思等有关教与学的设计及反思。
4.项目成果的持续推广与完善。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应注重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特殊教育课程建设经验,注重成果推广应用的过程与效果记录,及时进行反思和修订完善。
三、申报对象要求
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由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教科研机构和高校联合申报。由申报单位牵头,整合一线学校、教科研机构、高校、省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力量,组成课程研发共建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实践团队由全省教科研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学校、高校自主结队组建,每个项目成员学校原则上为3-5所。项目由领衔单位负责牵头和组织,项目成员学校共同参与项目实践。2021年广东省特殊教育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课程负责人不能作为课程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同一课程在立项前已获得省级以上课程建设资助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二)每个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自主联系指导专家(根据研究需要确定指导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项目立项后,专家应和项目组建立持续、长期指导和合作关系,全程跟进课程开发。
四、其他事项
(一)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进行申报,佛山市推荐的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示范项目申请不超过6项。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二)本批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左右立项,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结项。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的项目研究成果纳入特殊教育精品课程体系,省教育厅通过上传网络资源平台、组织交流观摩活动、结集出版等多种形式推广研究成果。
五、报送材料
(一)广东省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广东省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三)广东省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论证表
(四)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到教务部常东超处,电子版发送changdongchao@nuit.edu.cn,截至2022年2月25日。
此项工作联系人:常东超,内线8524。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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