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广东东软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2020-2024)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30 15: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东软学院校[2020]26号,2020年4月)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健全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推进一流本科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建设规划

通过启动、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一流专业建设。积极引导各专业明确定位、强化特色、提升质量、争创一流,实现一流专业建设目标。

2020 年启动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首批立项 3-4 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2023 年按照每年不超过 2 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规模进行立项建设,积极培育并推荐有条件的专业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争取到 2024 年建设 8-10 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并实现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突破。

3 建设原则

3.1 优质发展,辐射带动。优先遴选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专业,引导二级学院主动整合资源,优化专业结构,办出专业特色,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综合实力。发挥一流专业建设的辐射作用,通过一流专业建设带动其它专业建设。

3.2 面向产业,服务发展。坚持产出导向,遵循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对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东软教育科技集团专业建设发展定位和学校办学定位,提升专业服务区域产业的能力,大力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及民生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3 成果引领,动态调整。以标志性成果作为一流专业遴选、建设和认定的主要标准,实行年度检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达不到建设目标的专业点进行淘汰,确保建设成效。

4 建设内容

4.1 培养方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等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2 课程建设。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建设五大“金课”为抓手,依托课程教学团队,优化知识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资源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4.3 实践教学。开展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基地、实践平台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4.4 项目建设。加强与专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本科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特色专业、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规划教材、优秀特色教材、教学改革项目等。

4.5 成果培育。发挥优势特色专业的基础作用,充分整合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果及资源,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前沿问题,深入挖掘内涵,重视扩展外延, 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提高应用价值,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5 建设要求

5.1 学校层面

5.1.1 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5.1.2 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紧扣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5.1.3 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5.1.4 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5.2 学院层面

5.2.1 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培养目标明确,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 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本专业人才培养优势。

5.2.2 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5.2.3 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推动一流专业建设。

5.2.4 实践教学突出。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体系,融合共享实验实践资源,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推动实践基地的有效利用,促进培养与需求对接、研究与教学互动。

5.2.5 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师在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集群合力。

5.2.7 课程体系合理。构建质量高、特色强的课程体系,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质量,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

5.2.8 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 建设点申报

6.1 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照学校布点与学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 4 月份启动并完成申报立项工作。

6.2 专业所在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申报。

6.3 各专业申报材料由专业所在学院审议通过后报教务部。

6.4 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入围专业。

6.5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拟建设专业名单。

6.6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校级建设点名单。

7 建设分工

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下,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过程建设与管理,专业负责人(带头人)负责具体实施。

7.1 教务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评审、立项或推荐上报、检查验收;建设经费的分配和管理等。

7.2 专业所在学院主要职责。负责专业建设点的初审和推荐;对建设点项目的指导和督查;经费使用的审批与监管等。

7.3 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专业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与协调。

8 保障措施

8.1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一流专业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宏观指导。其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部)具体负责处理一流专业建设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事务。

8.2 每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 3 年,学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及科研教改项目立项给予重点倾斜。

8.3 学院应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业建设管理小组,全面理解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一流专业建设与管理的政策,组织各专业实施一流专业建设任务。

8.4 学院应结合学校和专业实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做好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应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效益。

8.5 学校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跟踪,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建设点,实行淘汰制度,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对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将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倾斜并充分赋权,为专业发展增强活力,切实保障专业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9 附则

9.1 省级一流专业原则上从校级一流专业中遴选,遴选条件、建设标准以及具体管理办法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9.2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部负责解释。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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