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与管理办法
(东软学院校〔2022〕150号,2022年9月)
1.目的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价值引领,推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打造一批教学效果好、具有学校特色、长期稳定开设的高质量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下简称“通选课”)规范课程的开设、建设、管理等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性开设的通选课。
3.术语
通选课是指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拓展学生国际视野等而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
4.职责
通选课由教务部牵头,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人文素质教学部负责课程管理,各教学单位负责课程建设,教务部负责组织和安排通选课教学安排。
5.内容
5.1 通选课设置
通选课是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自然与科技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类及创新创业类等4类课程组成。
5.1.1自然与科技类课程主要以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及工程技术领域为主,帮助学生认识人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新进展,让学生了解和掌握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和路径,建立当代科学图景,提高科学素养。
5.1.2人文社科类课程涵盖文学、历史、哲学、心理健康等领域,主要对中西文化经典进行解读和讲授,了解人类历史的变迁和多元化发展,帮助学生深入认识我国传统文化,培育学生全球视野,同时引导学生对当代人类行为及社会现实问题的认识和处理。
5.1.3艺术类课程涵盖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美育领域,旨在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审美品味,丰富精神生活,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体魄。
5.1.4创新创业类课程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和工程实践等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以及创业的基本素质、创业技能等,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5.2 通选课的建设
5.2.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人文素质教学部负责制定通选课建设规划,包括通识课的调整与变更。明确各教学单位建设任务,保证各类通选课覆盖面广,数量充足,满足各专业学生跨学科选修的需要。
5.2.2各教学单位要重视通选课的教学,加强通选课建设,推进通选课改革。各教学单位应建立通选课建设的长效机制,组建教学团队,通选课应结合各学科发展的动态和趋势,重视讲授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成果,以提高通选课教学质量。
5.2.3 要充分利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与现代网络资源建设线上课程或混合式课程。
5.3 通选课开课及选课原则
5.3.1适宜各专业任选的课程可作为通选课,专业性太强的专业课程不宜作为通选课。
5.3.2原则上通选课在一学期内授完,每门通选课总学时不超过32学时(2学分)。
5.3.3选修人数不足30人或连续两个学期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课。
5.3.4需要进行实验或上机,但硬件条件暂无法保证的通选课暂不开设(具备条件后可重新申报)。
5.3.5本科学生在读期间,需修满8学分通选课方可毕业,每类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专升本学生须至少取得2个创新创业或艺术通选课学分。
5.4 通选课的申报与审批
5.4.1人文素质教学部根据学年教学计划发布《通选课申报指南》,各教学单位应依托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发和申报通选课。原则上每学期每位教师开课不超过 2 门。避免教师工作量过重精力分散而影响正常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5.4.3原则上通选课授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所研究领域有较好研究成果者亦可申报和开设相关通选课。
5.4.4校内通选课由教学单位申报和开设,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申报人填写《广东东软学院通选课申报表》,并提供课程标准。
(二)相关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人文素质教学部。
(三)人文素质教学部对申报资格、课程内容、课程标准进行审查,并进行批复。
(四)审查合格,人文素质教学部对申报的课程予以建库登记。
(五)新开设的通选课和首次开设通选课的教师,必须经过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环节。
(六)通选课的申报手续必须在开课的前一个学期完成。
5.4.5网络通选课由人文素质教学部根据校内通选课申报情况补充遴选,保证各类课程覆盖面较为宽广,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5.5 通选课的选课与组织管理
5.5.1教务部一般在学期末编制下一学期通选课开设数量、课程安排、选课人数等。发布选课通知,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5.5.2学生根据选课通知,结合必修课程安排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准更换、退选。
5.5.3各学院负责指导学生正确选课, 要求学生选修非本学科的通选课,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鼓励学生多方面发展,以适应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5.5.4选课结束后,教务部根据规定取消选课人数不足30人或连续两个学期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校内通选课。对于不符合开课条件的课堂,组织已选该课堂的学生重新选课。
5.6 通选课的质量管理
5.6.1校内通选课享有与专业选修课程同样的地位,其教学规范、质量要求、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等与专业选修课程一致。
5.6.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广东东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重视教学方法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6.3学校将依据《广东东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开展对通选课的质量监控与管理。
5.6.4任课教师应根据选课学生名单组织教学,不得随意添加学生。加强课堂管理,采用随机点名、课堂回答问题、小作业、小测试等方式检查学生学习效果。
5.6.5网络通选课的教学资源由各类MOOC平台提供,人文素质教学部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督促学生完成线上学习、完成课后教学训练、作业与期末考试等。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监督,定期抽查学生的学习进度,对于学习进度较慢、学习成果不理想的学生,要及时加强沟通,必要时可作出警告。
5.7通选课的考核管理
5.7.1校内通选课考核形式须在课程标准中予以明确,并在第一次课上对学生公布。网络通选课根据学习平台的相关要求,由指导教师落实考核工作。严格考核评价管理,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
5.7.2学生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该门校内通选课的考核:
(一)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含1/3)的。
(二)缺交作业超过该门课程教学要求1/3(含1/3)的。
5.7.3网络课程学习平台详细监控所有使用“刷课”软件、辅助工具等作弊手段进行学习的不良行为。出现“刷课”不良学习记录,学生总评成绩记作零分,且不能再学习此门课。
5.8 通选课的成绩管理
(一)通选课成绩管理依据《广东东软学院学生课程考核与学业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二)通选课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学生考试及格即可取得相应学分。通选课考试不设补考,考试不及格可以重新选修该门课程或选修其他课程学习。
6.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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