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东软学院校[2022]135号,2022年9月)
1 目的
为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2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教学工作管理。
3 术语
教学管理是运用管理科学和教学论的原理与方法,充分发挥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对教学过程各要素加以统筹,使之有序运行,提高效能的过程。教学管理涉及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学基本建设管理、教学改革与教育研究等基本环节,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风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4 内容
4.1教学管理基本任务
4.1.1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高等教育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4.1.2提高教学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教学管理人员管理素质;
4.1.3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4.1.4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
4.1.5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4.2教学管理基本要求
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等,不断推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学校的教学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接受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指导。
4.3教学管理组织机构
4.3.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其他各项管理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于教学工作,为教学第一线服务。学校的教学管理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各部门按分工各司其职。
4.3.2健全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体制。学校教学工作由学校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主持日常教学工作,并通过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职能部门的作用,研究、决定教学建设、管理相关问题,统一调配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学校领导要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4.3.3教务部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部在教学工作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的宏观管理、组织和监督工作。教务部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学校应健全教务部的职能结构,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明确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4.3.4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4.3.5实验实训中心是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申报和实施;承担学校公共实验室及指导各学院专业实验室的日常运维、资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汇总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编制并发布实践课表,组织实验室开放等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4.3.6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机构中,由学院院长负责本部门全面教学管理工作;系(部)主任主持本系(部)日常工作。二级学院设教学秘书,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
4.3.7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系(部)是组织教学、实施教学和进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实习、实验和实训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分配教师工作任务;配合相关实验室、资料室的基本建设。
4.4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4.4.1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和监控教学过程、落实教学任务,以及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据。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相对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
4.4.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并依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要求,体现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其基本原则是: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2)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3)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
(4)因材施教的原则;
(5)整体优化的原则。
4.4.3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般程序。
(1)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2)学校教务部提出学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原则要求;
(3)学院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经领导审核同意后颁布执行。
4.4.4人才培养方案颁布后必须严格执行,执行中如需变动,应由专业提出申请,报教务部审查,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
4.4.5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1)由教务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及教学进程编制学校校历,报学校批准后由校长办公室公布;
(2)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专业开课计划,经系(部)和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教务部分学期下达教学任务;
(3)各学院根据开设课程、计划授课时数(含实验、实训、实习、实践等)和师资状况,安排任课教师;
(4)学校教务部、实验实训中心对学院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编排课表并在开学前公布。
4.5教学运行管理
4.5.1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活动最核心、最重要的环节,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包括教师、学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教学行政管理,必须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4.5.2课程标准的制定。各类课程标准是执行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文件,是选编教材、编制课程教学进度表、组织实施教学、课程考核评价、进行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保持教学工作的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课程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师撰写,经学院审核报教务部备案后执行。
4.5.3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环节的基本形式,是学校、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该环节的主要管理工作包括:
(1)选聘符合规定要求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必须经过必要的审核或培训;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研究课程标准,组织选用或编写与课程标准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研讨会,研究教学方法,探讨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4)组织教学观摩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5)奖励或表彰教学先进。
4.5.4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集中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订标准和计划,并且要认真执行,严格考核。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实验、实训、实习环节,组织制定实践环节课程/项目标准,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以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实验课应减少单一性、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毕业设计(论文)要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5.5辅导答疑环节。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辅助环节,也是贯彻因材施教,检查教学效果和解除学生疑难重要措施之一。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开展辅导答疑,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掌握知识。对学生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辅导为主,特别是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如发现多数学生有共同的疑难问题,也可组织集体辅导。
4.5.6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是教学的必要环节,要发挥其在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知识应用能力和教学质量检测中的导向作用,改革考核方式,推行教考分离,严格规范各类考试考核,提高考核信度,进一步调动师生积极性。
4.5.7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倡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认证考试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相关学院及部门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4.5.8日常教学管理。课表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教务部应按照课表组织教学,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课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各学院应严格执行课表变更的审批程序,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并向教务部报告。
4.5.9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应重点管好成绩和学分,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4.5.10教学资源管理。做好教室、实验室及其它场馆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合理安排投资计划,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障工作,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
4.5.11教学档案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务部及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实验实训中心、二级学院、各系(部)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规定定期做好档案的归档工作。教务部和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的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4.6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4.6.1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不断改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通过科学的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4.6.2提高质量意识,树立正确的、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观点,知识、能力和素质综合发展的观点,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的观点。
4.6.3搞好教学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招生、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过程、教学辅助过程、科学化考试等五个方面的质量管理。
4.6.4建立学校、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充分利用校级院级两级督导机构,通过教学检查、学生评教等多种方式掌握教学状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管理。学校要认真组织进行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如实通报检查结果,加强整改措施。
4.7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7.1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4.7.2学科和专业建设。科学规划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体系,拓宽本科专业口径;大力发展学科和专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更新传统学科专业,适度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加强学科专业的整合,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4.7.3课程建设。聚焦课程建设的前瞻性问题和重点难点,加强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制定建设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一流本科课程为中心,把立德树人融入课程教学各方面、各环节,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建设,构建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
4.7.4教材建设。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视听教材、多媒体教材建设和规划工作,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TOPCARES教学改革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和课程建设改革,依据课程标准抓好讲义或自编教材的编写工作。
4.7.5实践条件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搞好全面规划。实验室建设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集中力量建设好公共的、基础性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实验室的年度验收,检查评估。加强与实习实践基地单位的合作,巩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4.7.6教风学风建设。教风学风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把教风学风建设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逐步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
4.7.7教学队伍建设。学校和各学院应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实施导师制度,有计划组织教师参加行业及社会实践,培养双师型教师。根据专业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创新团队培养机制,制定团队建设计划,抓好带头人培养,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定期组织教学团队进行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4.7.8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制定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表、课程教学进度表、教案、学期教学总结等。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管理、实验室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制度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4.8教学改革与教育研究
4.8.1开展教学改革及教育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及教师的共同任务。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应当做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以培养高素质高质量人才为重点,把教学研究与提高管理队伍的水平结合起来。
4.8.2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要紧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要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深入进行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努力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5 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原条例随即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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