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广东省法规政策

广东省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7 16:55:01 浏览次数: 【字体:

粤教高[2024]4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加强本科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广东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关于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具体部署,实施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天玑计划”,着力构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研发人才、“人工智能+X”复合应用人才并重的培养体系,为我省打造全国智能算力枢纽及场景应用示范高地、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供更加充分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较完善的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3-5个省级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在人工智能领域新增10个省级校企联合实验室、12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10个省级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5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较2024年扩大20%,新增1-2个软科排名A类以上人工智能本科专业,新增5个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

到2030年,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水平居全国前列,争取新增获批1个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国家现代产业学院,在人工智能领域新增20个省级校企联合实验室、25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20个省级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10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0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较2024年扩大50%以上,新增2-3个软科排名A类以上人工智能本科专业,新增10个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

三、任务举措

(一)加强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建设

完善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布局,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高校布局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博士点,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智能系统与工程、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智能交叉、人工智能应用等二级学科建设。鼓励高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设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人工智能核心专业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逐步扩大人工智能领域招生和培养规模。支持“人工智能+”专业方向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与其它专业交叉融合,培育新的专业生长点和特色专业方向。已开设人工智能本科专业的高校要推进人工智能微专业、辅修学位项目建设,并通过制定设立奖学金、减免辅修费用、提供头部企业实习机会等政策鼓励学生修读。支持高校设立“X+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复合人才培养项目,着力造就纵向贯通人工智能理论、方法、技术、产品与应用以及横向覆盖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领域的复合型人才。

(二)拓展人工智能优质教育资源

加强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面向全省高校开放共享。组织省内外高水平师资团队,以理论沿革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为主干完善人工智能知识图谱,打造由人工智能导论、大语言模型、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人工智能系统综合设计等课程组成的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鼓励高校与海内外优秀科学家、企业卓越工程师将国际前沿人工智能成果和国产化高新技术及时纳入课程体系,共同打造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完善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体系,面向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普及人工智能原理、概念等基本知识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建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积极促进人工智能与其他专业交叉融合,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行业发展需求,增设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前沿拓展课,对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数智化提质升级。加快建设校级统一智算平台,整合校内资源,包括高性能计算设备、数据存储与网络设备等,支持大规模数据处理、模型训练和算法开发,提升人工智能教学科研支撑能力。

(三)全面革新教育教学模式

支持高校联合科研院所、行业重点企业共建或共同讲授项目化、场景式、实战化课程或虚拟仿真课程,将人工智能科研前沿、行业企业需求、实际应用场景案例等及时融入课程,引导学生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探索创新,强化学科交叉能力、系统思维能力、系统批判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鼓励高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师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资源、学习工具及个性化学习辅助,促进教学“师-生”二元交互向“师-机-生”三元深度交互转变。推进“人工智能+”课堂教学改革试点,鼓励高校探索在开源大模型基础上建立课程大模型,开发数字人、AI助教等教师智能助手以及AI学伴、智能学习陪练等智能学习工具,强化课堂讨论、交流、互动,促进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学,支撑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和模式创新。

(四)深化科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建人工智能本硕博连读班、企业定制班等特色班级,支持高校与头部企业共建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大模型实验实践基地,加快布局建设人工智能领域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建融教育教学、科研训练等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并积极申报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深圳区位优势,汇聚头部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优质资源,深化政产学研融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学院,在生源选拔、师资队伍、培养模式、资源配置、评价标准、组织架构方面采取超常规举措,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强化本硕博贯通、学科交叉融合,成建制培养人工智能领域跨学科复合人才。

(五)积极开展高水平师资培育

鼓励高校与广东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研究院、鹏城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琶洲实验室、光明实验室)、香港人工智能及数据实验室等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科研力量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组建团队,共同承担或参与科学研究课题,确保师资队伍对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前沿的敏锐性和把控力。支持高校以“校企双聘”等灵活聘用方式吸引企业和科研院所优秀人才参与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人工智能基层教学组织,定期组织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修班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推动专业教师更好理解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鼓励开展人工智能教学实践和基于人工智能的跨学科研究。

(六)推进智能化教学评价改革

鼓励高校建设校级数据中台,打造基于数据驱动的教学监测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对教与学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分析,量化教师课堂讲授的有效性、活跃度、师生互动情况等,客观评价教师工作质量,帮助教师了解课堂教学进程、发现教学环节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鼓励高校自研或引进人工智能教学测诊工具(系统),探索构建动态更新的教育评价模型,推进多元化的教学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学生个人信息、学习记录、考试成绩、课程选择等教育数据的共享融合和价值挖掘,探索实施“AI+”学生成长画像,对学生学习生涯进行群体性趋势分析和预警预判,以此为基础,充分挖掘学生个体在群体中的独特表现及需求,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评价、学习推荐和管理服务。

(七)拓展人工智能教育交流合作

瞄准人工智能国际前沿和国内发展短板,加大国内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力度。拓展高质量、多样化的交流学习渠道,鼓励高校实施人工智能领域“赴名校科研实习项目”,为学生提供高层次、多样化的交流学习机会,积极与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顶尖实验室及企业携手,在关键技术领域培育高端人才。支持头部高校牵头成立“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创新协作机制”,汇聚大湾区高校优势算力资源、数据资源和工具资源,创造数据驱动、人机结合、跨界开放的“智能+教育”生态。鼓励人工智能专业参加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与国际接轨。聘请高水平外籍专家或学者来校任教,鼓励与世界知名高校开展国际联合工作坊、联合讲学,举办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学术会议与论坛。支持高水平大学发起和组织人工智能国际大科学计划,创设国际学术组织和大学合作联盟,推动或积极参与制定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大力培养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国际化人才。

(八)强化人工智能伦理教育

各高校要在人工智能相关课程中增加人工智能伦理教育内容,提高学生的伦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设计和使用人工智能系统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平性、透明性和可解释性等伦理原则,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强化师生学术诚信、学术道德及知识产权教育,确保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尊重原创性,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整治。要汇聚多学科力量共同制定和完善校内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标准,明确技术开发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并对人工智能相关教学和科研应用进行定期评估。通过定期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在师生中普及人工智能伦理知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联合相关企业和高校成立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省高等学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工作。建设广东省高校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依托中心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强化人工智能教学前沿、技术伦理等研究。组建广东省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从政策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校级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协同推进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加强人工智能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加大支持力度

省教育厅设立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天玑计划”专项奖补,对获批为省级及以上级别人工智能一流课程、人工智能学院、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项目,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中予以定向支持。各高校要统筹利用学校自有资金、“双一流”建设经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校友捐赠等各类资源,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支持力度,给予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支持。省教育厅在省急需人才领域人才培养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对纳入“天玑计划”的项目在硕士、博士招生指标方面安排增量支持;对纳入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人工智能研究生指标实行单独额外划拨。在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省一流课程等遴选中优先支持“天玑计划”相关项目,开展“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评选。

(三)完善人才政策

支持高校引进人工智能一流师资,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实施体现学科差异和人才价值的待遇方案。支持高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进海外顶尖人才。鼓励高水平大学采用“整团队、成建制、机构化”方式引进人工智能领域战略科学家团队,实现平台整迁落地、人才梯队布局、学科增长点催生孕育。支持高校同等条件下,对参与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教师在项目立项、评优评奖、晋升晋级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完善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激励政策,搭建人工智能领域教师培养平台,在头部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完善人才长周期聘任机制,在博士生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人才作用。

(四)注重总结推广

完善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评估机制,定期对“天玑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阶段总结。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和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推荐中要优先支持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优秀成果。依托广东省高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等专家组织,加强政策宣讲和经验推广,定期举办人工智能教育工作坊和研讨会,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氛围,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终审:教务网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