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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广东东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来源: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职能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对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评价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学校办学理念,促进学校的教育建设和改革,过程监控与结果评估相结合,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和长效机制,构建各类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

3.组建校级专家队伍,对二级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控、考核、评估、指导;

4.健全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使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5.研究质量监控与评估理论,反映国内外动态,提供有关信息,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咨询。

二、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2.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评审工作,构建各类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

3.负责校内相关教学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组织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专业建设质量、课程建设质量、实践教学质量等进行监控和评估;

4.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开展各教学环节与质量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向学校提出质量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开展年度教学质量评估,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6.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教学评审评奖、常规教学检查以及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等工作;

7.开展学校授权和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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