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广东东软学院学生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3 11:05:5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东软学院校[2026]70号,2026年6月)

 

1 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校学生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广东东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广东东软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在实习期间(含往返途中)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及影响校园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各类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自然灾害类:如地震、洪水、台风、暴雪、雷电等。

(2)事故灾难类:如工伤事故、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如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

(4)社会安全类:如群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刑事案件、恐怖袭击、实习单位劳资纠纷波及学生等。

(5)其他:学生个人突发重大疾病、失联等。

1.3工作原则

1.3.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建立“学校-学院-实习单位”三级联动响应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1.3.3预防为主,全程管控。加强日常风险排查和安全教育,做好应急准备。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校内各部门及与实习单位、地方政府密切协作。

1.3.5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原理,果断有效处置。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学校应急指挥机构

2.1.1学生实习期间的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由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生实习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履行应急指挥职责。

2.1.2职责

(1)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重大及以上实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媒体的沟通与协调。

2.2二级学院应急执行机构

2.2.1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是学院层面的应急执行与协调主体。事件发生后,该小组自动转为学院学生实习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学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涉事学生的现场处置、信息上报、家属沟通及善后协调等工作。

2.2.2职责

(1)负责本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一般事件的全面处置工作。

(2)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建立远程指挥联系,组织救援、安抚学生。

(3)执行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上报事件信息。

(4)负责与实习单位的直接沟通协调。

(5)做好善后处理和家长沟通工作。

2.3现场负责人

2.3.1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现场负责人。

2.3.2职责

(1)第一时间响应: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学生自救互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第一时间报告:立即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应急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3)保护现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

(4)稳定情绪:安抚在场学生情绪,听从后续指令。

3 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

3.1信息报告程序

3.1.1第一时间报告(事发10分钟内)

(1)报告人:事件发现者(学生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现场负责人。

(2)报告内容: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涉及人数)、现状、已采取措施。

3.1.2初步核实上报(事发30分钟内)

(1)报告人:校内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核实基本情况后,立即向教务部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次报告。

(3)持续报告:事件处理过程中,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理后,要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3.2分级响应机制

3.2.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如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群体性伤亡,影响巨大的事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统一指挥。

3.2.2二级响应(较大事件):如造成人员轻伤,或事态较严重,但可控。由二级学院应急工作小组主导处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3.2.3三级响应(一般事件):如学生个人突发疾病、轻微工伤等。由校内指导教师和素质教师在现场协调处理。

3.3分类应急处置要点

3.3.1人身伤害事故(工伤、交通事故等):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对伤员进行必要急救;保护现场,必要时报警(110);通知实习单位安保部门;指导教师陪同就医;保留所有医疗单据和事故证据。

3.3.2自然灾害(地震、台风等):立即停止实习,听从当地政府及实习单位的统一指挥,撤离至安全地带;清点人数,确保无人员遗漏;利用一切可用手段与二级学院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直至险情解除。

3.3.3群体性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学生应避免卷入,立即撤离事发现场,确保自身安全;校内指导教师迅速将学生集中管理,稳定情绪;立即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必要时报警。

3.3.4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病):立即隔离疑似病例或中毒人员,送医诊治;封存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和原料;报告实习单位及当地疾控部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工作。

3.3.5学生失联:同寝室或同组同学立即尝试联系,并同时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和素质教师;校内指导教师联系实习单位,素质教师联系学生家属,查询最后出现地点;超过12小时无法联系,应立即报警,并向二级学院应急工作小组组长详细报告。

4 信息发布与舆情管理

4.1统一口径。学校党委宣传部是唯一授权发布信息的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或接受采访。

4.2快速发声。根据事件级别,适时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4.3关注舆情。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

5 善后处理

5.1心理干预:学生工作部组织心理咨询中心对受影响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5.2保险理赔:学生工作部、二级学院协助学生及家长准备材料,办理意外伤害险等理赔手续。

5.3事故调查:配合相关部门查明事件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5.4责任追究:对处置不当、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 附则

6.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后勤保障部、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品牌与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6.2二级学院应依据本预案,结合本院实习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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