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级成人学历函授站65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以及《广东东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广东东软学院学生退学处理办法)4.1(5)的相关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可予以退学处理。” 经学校审议,决定给予继续教育学院高起专层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安全与管理函授专业的40名学生;专升本层次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函授专业14名学生,视觉传达设计、商务英语、日语业余专业5名学生;高起本层次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函授专业6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学籍。
本次自动退学处理的65名成人学历函授站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已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通过广东东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主页予以公示,同时继续教育学院通知相应管理校外教学点负责人将决定公告送达学生本人。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757-86684342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大学城广东东软学院
邮政编码:528200
特此公告。
附件:2021级65名成人学历函授站学生退学处理名单.pdf
广东东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